民间借贷中,担保人风险须知!

2020-03-13 14:27:13

现实中,很多人都可能会遇到他人让自己帮忙作担保,但是你真的了解什么是担保人吗?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你知悉吗?


担保不熟一签了事,在民间借贷的担保中,愿意为他人作为债务担保的,不是亲人就是朋友,但很少人知道为他人做债务担保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风险。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有资产还债,甚至有可能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

前几天我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案子,一位客户自己的侄子做了担保,结果债权人催款了,为了不影响个人信用,他承担了保证责任偿还了借款。但当他向侄子讨要这笔借款时,他侄子却不认账了,现在闹得特别僵,不知该不该走法律程序。所以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自己的事业、家庭产生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他人还债的悲剧发生。

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如约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主张责任,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人保就是在人保和物保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人保承担除物保以外的担保责任。债权人自愿放弃部分债务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部分内免除担保责任。

今天我们主要谈一下人保中的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保证则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和担保人中一方或两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民间借贷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4、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6、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