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青少年又在整个社会当中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因此,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司法保护是其中的重要环节。我国历来重视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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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青少年又在整个社会当中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因此,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司法保护是其中的重要环节。我国历来重视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中国有4亿未成年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社会、学校、家庭为其创造的良好环境中,然而,权利正受到来自各方侵害的未成年人却也不是个小数字。父母虐待、遗弃子女,不履行抚养责任,大量的流浪儿童沿街乞讨,无辜女童受到性侵害;学校意外伤害赔偿制度不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正严重威胁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本身就是社会的弱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自身无力反抗,为他们伸张正义,保障权益。
《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并正在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也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自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